为落实《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(3.0版)》(吉发〔2022〕18号)(以下简称《人才政策3.0版》)工作要求,现组织开展关于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申报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人员范围
(一)从未参加过人才政策分类定级并符合人才政策3.0版人才分类认定参考标准的人才(附件1);
(二)按照人才政策“18条”政策、人才政策2.0版,已经通过人才分类定级的人才,直接按原层次等级纳入人才政策3.0版人才管理,无需重复评定。已评定人才,原则上三年内不再受理申报。确属在通过认定后再次取得重大业绩突破或突出贡献的,需由中层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详细阐释申报人成果重要性,我办按程序审核确认后,申报人方可提交系统再次申报;
(三)柔性引进人才。柔性引进人才需每年在吉工作不少于4个月,不受国籍、户籍限制。
二、申报人员条件
申请人才分类评定的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.身体健康,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;
3.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;有较强创新创业创造能力;个人信用记录良好,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;
4.申报人员因违纪违规受到党纪行政处分的,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;
5.申报A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,申报B、C、D类人才不超过60周岁(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申报E类人才不超过50周岁(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能力业绩特别突出或我省主导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,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。
三、申报方式
采取线上申报方式,申请人员登录指定手机移动端或电脑端申报系统,进行实名注册后在线申报(附件2)。
(一)申报流程
线上申报。申报人通过“人才分类工作网络申报平台”进入报名系统,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提交相应材料。
申报电脑端:https://zhrs.hrss.jl.gov.cn/jlzhrs/util/toIndex.do;
移动端:
申报人应仔细填报个人信息和业绩贡献信息、创新创业成果(500字以内,主要是2018年以来的创新业绩贡献)及能够证明个人基本信息和申报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。
(二)材料报送
1.人才申报批次以月度为计算单位,每月1日0时到当月18日24时之前,申报人向学院人事人才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;每年12月1日0时-次年2月18日24时合并为一批次申报。有子女入学需求的人才,务必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8日前完成申报;
2.申报人员参与人才分类定级评定须经学院同意,学院各相关办公室负责审核申报人业绩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,确保信息无误、业绩成果真实有效;
3.在站博士后可正常申报人才分类定级,无需排序。
4.申报人员类别层次,如达不到申报级别业绩水平时,不能向下调剂,建议根据自身条件慎重选择申报层次。同时提交以下材料:
①申报人需将个人申报材料(系统生成的《人才分类定级评定一览表》、上传系统的所有佐证材料)打印成纸质版(A3纸),申报人在最后空白处签字后提交学院审核;同时提交电子版(佐证材料电子版需汇总扫描成一个PDF文件);请保证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一致。
②填写《人才政策3.0分类定级相关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5),提交电子版。其中,申请晋级人员自首次认定以来所取得的最新业绩与成果在汇总表中【主要业绩成果】一栏进行说明,并标注【新增业绩】。
以上申报材料,纸质版请报送至电子楼D333;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;每位申报人材料以“姓名+晋升定级/首次认定”方式命名。
联系方式:梅笑冬 85168349
邮 箱:meixd@jlu.edu.cn
附件:
1.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参考标准(试行)
2.人才分类定级在线申报操作手册(个人申报)
3.《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(3.0版)》的通知
4.《中层单位人才分类定级推荐报告》
5.《人才政策3.0分类定级相关信息统计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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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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